关于电子通行卡升级换卡及充值的通知
各位电子通行卡车主:根据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对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的通知》规定,北京市自2018年12月1日起将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的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
为配合北京市政府交通管理措施的开展实施,公司决定于12月上旬为持电子通行卡车主办理升级换卡及充值业务(充值金额不低于10000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日期:2018年12月5日、6日、7日下午13:00~16:00时。
二、办理地点:姜家台服务区(东区)。
三、携带资料:延庆区交通局出具的年度审核通过证明文件原件、身份证原件、行驶证原件、《电子通行卡办理及使用协议》原件、车辆保险单原件(以上原件均需提供复印件2份)。
就携带资料与原办卡档案资料不符,或持卡车辆不符合北京市政府交通管理措施的,不再予以办理通行卡升级换卡及充值业务。
四、本次系统升级充值后,通行卡充值周期调整为每半年一次,每次充值金额不低于10000元。具体日期为:上半年为2月25日,下半年为8月25日。
五、逾期未办理或不符合办理本次通行卡升级及充值业务的车辆,其所持原通行卡将自2018年12月9日0时起停止使用。
六、符合并办理完毕本次升级及充值业务的通行卡,仍可按原通行政策继续享受三折通行费用优惠。
特此通知。
本通知将在本公司官网(www.guodao110.com)上同时发布。
北京国投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9日
2018年11月29日






